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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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派遣须知(转研究生院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0



今年我校共有669名研究生春季毕业,为做好我校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使毕业研究
生能按时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1、时间:3月25日

2、由于春季毕业生人数少故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

1、在各院、系(所)领取《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2、持《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到所在院系办理户口、党团组织关系
等接转手续(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统一办理)。毕业生
到所在财务片清理有关手续,由所在财务片盖章。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相关手续,只需在所在楼
栋办理。春季毕业生到校医院办理盖章和医疗证交回手续,到保卫处户政室办理离校通知单盖章
手续。

3、就业方案为待分的学生同时办理离校手续。就业方案为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
管户档的毕业生同时办理离校手续。已办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手续毕业生
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学校就业办为其办理集中报到的相关手续。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
(含预备党员)自己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相关材料一起交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户档托管部,领取流动党员证(具体要求请见08届春季毕业生户档托管通知)。

4、办理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上各项栏目后,持通知单到所在院、系
(所)领取毕业生报到证,到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学位办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并交回研
究生学生证(博士生自授予日期起三个月后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学位证)。

5、欠费的毕业生(欠学费、住宿费等)请按学校财务处有关交费须知办理交费手续后,持学校
财务处盖章的收据(注明“费用结清”)和离校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
证,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6、毕业研究生自行办理行李托运。

7、到上海就业的学生凭上海市《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到湖北省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报到证。

8、毕业派遣时没有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包括欠费的毕业生),请将报到证或将“离校手
续通知单”复印,到时凭复印件领取相关证书。

9、毕业生无派遣费。需提供奖学金金额和发放日期的请与院系教务员联系。

10、凡是3月31日前不能答辩的学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需交还借用学校的书籍、资料软件以及本单位(教研室、课题
组、实验室)的器材等公物。

2、毕业研究生要做到文明离校,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
和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意外。

3、毕业派遣期间,对不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的毕业生,学校将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